广东立法禁止在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一)
发布时间:2022-04-01 点击数:2165
(一)
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楼梯间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为其充电。
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最多处罚5000元、个人最多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