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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室内充电引起火灾,房东车主双双被拘

发布时间:2022-03-23 点击数:1686

不久前,番禺区钟村街一便利店发生一起因电动车电池在室内充电时爆燃引起的火灾。接到报警后,番禺区钟村街专职消防队立即到场处理,所幸火灾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场烧毁了一个电动车电池及三台冰箱,店内墙面及天花被熏黑。

执法人员将房东和电动车车主两名嫌疑人移交钟村派出所处理,电动车车主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房东允许他人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二人均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钟村消防提醒大家: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一旦出现过失造成火灾,双方都要承担责任,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2017年年底,公安部曾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也在这里建议大家: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上楼不入户,充电选择在室外指定区域充电。